古猗小学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中小学教师任职考核的有关精神,根据2017年度嘉定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结合本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2017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
2017年9月在编在岗教职工。单位党政正职年度考核由区教育局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应当依据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约定,结合聘用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标准,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实施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思想道德情况: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等方面。
综合素质和能力情况:主要考核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创新意识、执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知识更新等方面。
爱岗敬业情况: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公共服务意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出勤情况等方面。
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绩效考核指标要求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
廉洁自律情况: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和接受监督等方面。
2、考核等次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优秀人员一般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0%以内。具体人数根据镇教委核定数。
三、特殊情况考核等次的确定
1、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含哺乳假一年以上人员)不参加考核、不定等次。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见习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和确定工资的依据。
3、考核年度内新招聘的在职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超过半年的,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4、本区教育系统内流动人员在调入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原单位提供意见)。
5、受到处分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确定考核等次。
6、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武卫清
组员:龚志萍 孟红艳 刘海平 张仁根 何雅萍 童建芬 殷莉华 张剑锋
2、拟定考核程序与方法:
1)12月8日,制定《古猗小学2016 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并召开校务会议、教师会议进行考核工作布置。
2)12月8-12日,教职工进行个人总结,完成2017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填写。表格在闪耀星城群文件中下载。
3)12月12日下班前,教职工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至各年级组长,年级组长收齐后以组室命名发人事部门。
4)12月13日,被考核人在年级组内进行述职,年级组进行组内和组外优秀人员推荐。
5)12月13日,召开全体教工民主评议会,组织无记名民主测评和推荐。
6)12月14日,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据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各类测评和个人总结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学校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12月22日,学校人事部门将年度考核汇总表交至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审核。
嘉定区古猗小学
2017年12月8日